四川省人民政府
关于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等17个县(市)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的批复
川府函〔2024〕169号
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、自然资源厅:
你们关于审批西昌市等17个县(市)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的请示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西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会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木里藏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盐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德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会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宁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普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布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金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昭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喜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冕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越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甘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美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《雷波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是空间发展的指南、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,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。《规划》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围绕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、促进共同富裕,着力将西昌市建成攀西经济区中心城市、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,将会理市建成凉山州南部区域中心城市、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,将木里藏族自治县建成大香格里拉旅游环线重要节点、清洁能源基地,将盐源县建成凉山州西部区域中心城市、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,将德昌县建成钒钛稀土战略资源创新开发基地、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区,将会东县建成有色金属产业基地、农文旅融合发展区,将宁南县建成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、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区,将普格县建成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、农文旅融合发展区,将布拖县建成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、特色农牧业基地,将金阳县建成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、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,将昭觉县建成凉山州东部区域中心城市、特色农牧业基地,将喜德县建成特色农牧业基地、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,将冕宁县建成稀土战略资源创新应用基地、以红色文化和航天文化为特色的旅游目的地,将越西县建成凉山州北部区域中心城市、农文旅融合发展区,将甘洛县建成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、农文旅融合发展区,将美姑县建成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、特色农牧业基地,将雷波县建成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、磷产品生产供应基地。
二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。到2035年,西昌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6.78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.39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09.88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85.79平方千米以内;会理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7.26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0.62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1.88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2.91平方千米以内;木里藏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.50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.49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560.37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.74平方千米以内;盐源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.48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2.53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007.85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8.96平方千米以内;德昌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.82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.43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0.07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.17平方千米以内;会东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5.98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.27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55.76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5.57平方千米以内;宁南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.82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.69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1.37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8.30平方千米以内;普格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.80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.52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3.72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.26平方千米以内;布拖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.31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.06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89.58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.35平方千米以内;金阳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.73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.74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17.26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.39平方千米以内;昭觉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.25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.58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7.39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.98平方千米以内;喜德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.68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.53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80.37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.93平方千米以内;冕宁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.16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.19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65.90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3.26平方千米以内;越西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.05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.23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11.70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.14平方千米以内;甘洛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.88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.22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89.16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.22平方千米以内;美姑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.16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.63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84.87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.89平方千米以内;雷波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.74万亩,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.71万亩,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90.23平方千米,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.34平方千米以内。落实蓝线、绿线、黄线、紫线、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,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。
三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。全面实施耕地数量、质量、生态“三位一体”保护,建设高效特色的农业空间,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。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,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,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、稳定性、持续性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,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,优化乡村空间布局,实现城乡融合发展。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,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,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。
四、提升国土空间品质。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,促进产城融合发展,推进城市更新,完善开敞空间网络体系,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。构建覆盖城乡、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,有效保障教育、医疗、文化、体育、养老等设施用地供给,加快社区生活圈建设。统筹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,构建合理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,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,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。顺应自然山水格局,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。
五、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。优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布局,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,构建内联外畅的现代交通体系。统筹提升水、电、气、通信、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,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,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,提高城市韧性。
六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。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要指导各县(市)健全工作机制,明确责任分工,做好规划实施管理。严格执行《规划》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、违规变更。坚持“多规合一”,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,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。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、详细规划、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,确保《规划》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。建立健全规划监督、执法、问责联动机制,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。《规划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。
四川省人民政府
2024年6月20日